2013年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民政局网站和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面试提问和临床专业水平测试两部份进行,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操作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评委由惠州市民政系统和惠州市卫生系统人员组成。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4.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提问成绩×20%+操作测试成绩×40%。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惠州市民政局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试工作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惠州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惠州市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笔试试题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命题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惠州市民政局负责组织。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咨询单位: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752-2890757
2.惠州市民政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752-2808798
(四)监督单位:惠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惠州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电话:0752-288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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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惠州市民政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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