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公告(2)
(七)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进行。
2、笔试:笔试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拟安排在2013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由报考部门通知。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4、笔试与面试按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
5、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两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聘用工作组织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造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薪酬待遇按新造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通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84726901
新造镇组办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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