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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文职人员(2)

A+ A- 2013-10-14 14:00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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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和分配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简章

  在小白杨网http://tc.xjkunlun.cn和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发布招聘简章,期限为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9日。

  (二)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

  (3)报名地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塔城市光明路44号,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事业编消防文员招聘工作报名处)。

  (4)报名需带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附有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出现役证》。报名时,应聘者携带近期彩色(红底)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

  (5)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笔试前一周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事业编消防文员招聘工作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6)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如有疑问的,可查阅参考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7)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8)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9)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笔试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免(或减半)报名、笔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3)笔试加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由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白杨网http://tc.xjkunlun.cn和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公布成绩。

  (5)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资格审查材料为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等原件。资格审查时,须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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