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宁市宾阳县招聘县招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2)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材料
报名时,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证)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尚未到期的。
(三)报名地点
报名工作由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宾阳县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文化广场西一排1号(县婚姻登记处大院内),邮编:530400。
联系电话:0771-8237361
传真:0771-8237361
电子邮箱:byzsj@163.com
监督电话:0771-8223583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讨论决定等六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2013年10月8日—10月15日
由县招商中心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2013年10月9日—20日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宾阳县招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相关报名需要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2013年10月9日—23日
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2013年10月25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两项总分为100分,权重比例分别为:演讲占40%,答辩占60%。面试考官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组成,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面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并报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体检:2013年10月26日—27日
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讨论决定:10月底前
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及体检情况,讨论决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县招商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宾阳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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