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招考检察文员2名公告(2)
七、考试及体检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本次招考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以申论为主,由我院招考检察文员领导小组拟题及阅卷评分,招考检察文员领导小组由我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政工办负责具体招考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我院参加考试。
(三)考试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人员我院以电话方式通知。
(四)体检: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录用人数1:1确定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的,在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八、录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
九、此方案由我院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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