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告(2)
三、适岗能力测评
(一)方式、时间和地点
1、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用人单位为拟雇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考查询网址如下: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www.bacd.gov.cn/)。
十、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27664433,27663699。
十一、本公告由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招聘雇员岗位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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