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罗湖区招聘罗湖区人民医院院长公告(2)
三、招聘职位待遇
任职人员享受罗湖区同级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
属市外选拔任职人员,如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在任职期间,可免租入住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安居房,并享受深圳市的购房政策;如承诺在罗湖区人民医院工作满8年以上,由罗湖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未成年子女入学问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用聘任等程序进行。如报名人数少于12人的,是否开考由罗湖区委研究确定。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罗湖区公开招聘医院院长报名表》(见附件1);
2.《履职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
3.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
4.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 任职经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文件;
8.2012年或2013年体检报告;
9.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如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奖励证书、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等)。
请报名人员将上述材料(其中1-3项提供电子版,4-9项提供扫描文件)于2013年11月1日18:00前发送到电子邮箱25666274@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请标注为“罗湖区公开招聘医院院长报名+本人姓名”。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考试通知》的报名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领取准考证备考。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将在罗湖电子政务网(www.szlh.gov.cn)公布,请密切留意。
报名咨询电话: 0755-25666274、0755-25662854;手机:13714573469、13714573482 (节假日照常接听)。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3年10月15日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履职报告撰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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