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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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具体岗位详见《黔江区201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1》(以下简称《一览表1》)、《黔江区201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2》(以下简称《一览表2》)。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
4.符合岗位考核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1》,《一览表2》);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边远艰苦农村乡镇,签约后还必须在边远乡镇工作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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