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市长沙县引进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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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0月28日-30日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采用选调和选聘的方式引进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医卫类专业技术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学历要求:临床、影像、麻醉、检验、网络维护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四)职称、岗位和注册专业要求: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由省级职改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临床、影像、麻醉、检验、护理的中级职称专业与执业资格证上的注册专业以及所从事岗位相一致。
(五)工作经验
1、引进至县级医疗机构的工作经验要求: 临床、影像、麻醉、检验、护理、药剂专业要求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工作三年以上(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且目前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岗位执业;网络维护专业要求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计算机网络维护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且目前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计算机网络维护岗位工作。
2、引进至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经验要求:在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工作三年以上(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且目前在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岗位执业。
三、引进人才的专业及职数
专 业 临床 麻醉 影像 检验 护理 药剂 网络维护 合计
合 计 29 1 4 5 7 3 1 50
注:基层医疗机构引进职数不超过5人,其余均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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