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3、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3)笔试一周后考生可在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网站查询成绩(www.lnhk.com)。
4、面试与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考生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资格证原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由所在单
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以考察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主。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六楼会议室。
5、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5︰5计分法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2)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七、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627892030416-7915158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4-627892030416-7915158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13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2、2013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