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财政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南备考交流QQ群:248124925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2 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经批准,河南省财政厅政策研究室(河南财政科学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干部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推荐《河南省财政厅厅属有关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政策研究室: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宏观经济学专业,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干部教育中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计算机类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法律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27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机关服务中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会计学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3.年龄在27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