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2)
五、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报名时间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广西国土资源厅网站和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和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1、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经请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博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经请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1:3的比例参加笔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开考科目定为水工环专业知识、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公开招聘的专业知识命题、评分和考务工作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全程监督下,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国土资源厅网站、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治区人社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国土资源厅网、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公布。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业绩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九、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
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
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3-5856617
监督电话:0773-5856607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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