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告(2)
五、资格初审
报名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招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适岗能力测试人员范围。适岗能力测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适岗能力测试
适岗能力测试方式: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完毕领取《公开招考雇员面试成绩回执》。
七、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zhrss.gov.cn/。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的人员名单,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本人。岗位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八、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在公布成绩后的7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上公示7天。
九、办理雇用备案及相关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向市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十、其它事项
(一)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按相关规定文件执行。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本计划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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