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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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前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要求
(一)招考岗位:管理部业务窗口服务岗位2名。
(二)招考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愿意并有能力履行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的义务。
2、性别要求:男性。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不限。
6、具有本市户口,身体健康。
7、涉及经常跨区往返,有汽车驾照者优先。
8、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主动性。
9、符合《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招考条件要求。
二、雇用方式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二档工资,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薪金晋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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