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公告(2)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公开招聘对象。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程序,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按1∶3以上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需经请示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性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
(3)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核算分数,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程序。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自治区卫生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将同时在广西药用植物园网站上公布。
(5)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3人、主管部门和人社部指派代表各1人、外单位专家2人组成。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博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及以上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卫生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
2、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进入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药园根据面试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拟聘人员需到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
2、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等信息,在药园网站和药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药园提出聘用意见,报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厅审批,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药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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