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玉溪元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资格审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于2013年11月8日11:30时截止。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具体笔试内容见《元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另行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紧缺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3.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见《元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满分100分。
2.进入面试比例:面试比例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则参加招聘岗位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无法区分,以加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实际参加全部考试环节人数达不到1:2时,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其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考核不合格。
(九)体检
由元江县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十)递补
资格复审、考核、体检时,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资格复审的递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核、体检的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无综合成绩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体检的递补。若递补考生放弃的,该岗位不再进行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虽有问题但不足以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
(一)信息发布: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查询,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个人信息填写要求: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监督部门:公开招聘工作由元江县纪委(监察局)派员监督。监督电话:0877-6515935
(四)咨询电话:0877-6013795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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