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临夏州公安机关招聘文职特警工作的公吿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
根据临夏州公安局特警支队组建工作需要,经州政府同意,决定招聘50名事业编制文职特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特警的实战需要和考察部队兵源情况,从野战特战部队和武警特勤部队中退役或今年即将退役的特战队员中招收具有攀越、狙击、排爆、博击、特驾、突击等战术技能的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招聘西北、华北籍兵源。
二、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特警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26周岁以下,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199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名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色觉正常,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5公斤。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志愿从事公安特警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含试用期)。
6、在部队服役期间,执行特战任务和重大勤务等任务中获得一等功以上奖项的考试综合成绩中加10分,获得二等功奖项的加5分,获得三等功奖项的加3分,所有奖项不重复加分,获奖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7、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公共道德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曾受刑事处罚、劳教、少管,或近五年曾受治安处罚的。
(2)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侦查、调查的。
(3)本人曾受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纪处分的;或近三年受纪律处分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参加过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
(5)本人有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判处死刑的;犯罪正在服刑的;因犯罪嫌疑正在被侦查控制的;“法轮功”等邪教及非法组织参与者。
(7)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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