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临沧永德县面向全县事业单位选调新闻工作人员14名(2)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联系人:李应江、秦建国;联系电话:0883—5215616、13759365811、13988380677;QQ:465051974、845010326。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填写好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人自荐书(800字以内),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开考条件。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方能开考。
(三)笔试。笔试考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人社局统一制定。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新闻采编人员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与拟选调职位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播音员、节目主持人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新闻采编人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主。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选调所产生的空缺,依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通过考察的拟选调人员要进行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七)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确定的拟调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试用与任用。经公示合格的人选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组织关系、身份及工资供给渠道不变。试用期满后,制定新闻考核工作制度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选。
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德县委宣传部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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