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东莞市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招聘公告(3)
五、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局成立外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招聘的有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教育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126003;具体招聘问题可致电招聘单位查询,电子简历可投递到各招聘单位邮箱,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本公告解释权在东莞市教育局
附件:
1、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
2、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
4、东莞市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招聘院校参考名录
东莞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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