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汕尾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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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3 年 11 月 14 日 9 ∶ 00 至 2013 年 11 月18 日 18 ∶ 00
为补充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组织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39 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对象
详见《汕尾市 2013 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5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 、报考者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 2013 年 11 月 18 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 、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汕尾人才网》(网址:http://www.shanweirc.com.cn )。
报名时间: 2013 年 11 月 14 日 9 ∶ 00 至 2013 年 11 月18 日 18 ∶ 00 。
报名要求:
( 1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本次公开招聘不在笔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注意:本人所持有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其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报考的专业),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考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如不慎填报错岗位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围,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 2 )报考者根据《报考专业目录》(见附件二)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考。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一经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一经确认报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 3 )报考者一经通过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面试、体检、考察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
( 4 )报考者按要求网上上传本人的身份证(必须扫描件,拒传复印件)、相片(照片为: 16 0 × 224 像素并小于 100KB 的 jpg格式图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白衬衣证件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 5 )网上缴费。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报考费,每人 45 元)。缴费截止时间为 11月 19 日 16 ∶ 00 ,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 6 )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 9 ∶ 00至 11 月 29 日 18 ∶ 00 登录汕尾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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