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半年重庆城口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10人)(4)
2013下半年重庆城口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高分课程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内容。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和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4)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为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
(5)面试考试时间、地点。面试考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12月21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6.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其他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有递减名额的招聘岗位,体检人选按照该岗位实际面试人数×面试比例1:2等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2013年12月23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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