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
3、资格复核
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材料及计生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现所在单位的同意应聘证明。
资格复核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4、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拟为录用人员,第一名因体检、政审等各种原因不能成为录用者,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核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
(二)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
(三)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水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经考核不胜任的,招聘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聘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应聘者考试、面试应独立完成,如发现考试作弊,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主管部门指导,市水务局党委统一组织领导,组织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检查、监督。
2013年11月8日
(联系人:卢志祥,联系电话:61300518)
附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