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晋中开发区招聘消防应急救援队员及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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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11月13日
报名地点: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一层集中办公区西厅
为了加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补充辖区消防大队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确保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文件的要求,经开发区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应急救援队员、消防工作人员。本次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充实和完善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力量,以打造平安开发区为目标,建立一支“职能清晰、装备精良,专业突出、作风过硬”的消防应急救援队伍。
二、 招聘名额和对象
(一)招聘合同制消防应急救援队员15名,全为男性。 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5名(其中女3名,男2名)
(二)年龄在20至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范围:具有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晋中城区、榆次区户籍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项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为人民服务思想。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四)考试分数相同时,具有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者优先,在此基础上,消防工作人员以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消防应急救援队员以消防部队复转军人、共产党员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11月13日
(二)报名地点: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一层集中办公区西厅。
(三)报名要求: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加注派出所意见的表现证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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