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招聘合同制服务人员5名公告(2)
(一)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二楼204室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联系电话:82398221、82389305)。
报名须提交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如属退伍人员、中共党员或待业人员的,还需提供部队复员证、党员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报名应聘者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审核。审核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计生证明、结婚证、户口等情况材料,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经办人员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政审及组织考察的程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政审及组织考察成绩占30%,计算应聘者的综合成绩。
(三)体检
以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可由下一名依次递补(最多递补至后两名)。
(四)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按照《关于黄埔区大沙街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埔府办[2011]9号)及《黄埔区人事局关于调整我区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发[2010]5号)、《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3]10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负责解释。
文档附件
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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