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选调事业单位公告(3)
(四)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福田区经济促进局统一组织,并对拟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或聘用手续。
(五)公示
经面试、考察合格的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名单公示7天。
四、其它事项
(一)选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10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
(二) 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所聘人员入职后的岗位聘任按深圳市现行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五、招聘查询网址
1、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 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
2、深圳市考试院: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六、本公告由福田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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