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重庆巫溪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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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7日上午9:00~13:00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顺利实现我县卫生行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县人民医院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共30名,县中医院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共7名。具体招聘专业详见《巫溪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0年7月以后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到2013年11月16日止。
3、往届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4、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自愿在巫溪县人民医院最低服务年限5年;
8、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非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纪检监察、编办、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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