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面向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简章(2)
(二)考试考核
1、硕士研究生考核办法
(1)根据报名初审情况,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考核。2013年11月22日上午,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由招聘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2、紧缺急需人才即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的考试考核办法。
(1)根据报名初审情况和招聘岗位名额,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专业科目测试。
(2)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上午,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考试时间90分钟。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下午,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4)考试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确定签约人选。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进入签约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依次确定签约人选。由招聘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五、体检和考察
初步确定的签约人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生局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及是否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按规定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拟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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