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上蔡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82名技术人员
关键点:
报名时间:本次报名分两步进行,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符合直接考察选聘条件的人员报名;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驻政办〔2011〕112号《关于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28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按需设岗,严格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医疗卫生机构,以激发活力,优化结构,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5、报考县直医疗机构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者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学历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乡镇卫生院岗位限驻马店市户籍(外地迁移户口时间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以前),县直单位岗位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
6、在我县近三年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工作中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7、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与报名资格条件
招聘计划见附表。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1、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县医院的麻醉、康复医学、护理和中医院的中医学、临床医学(五官方向)、麻醉、康复医学岗位要求为统招本科学历或统招专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护)师资格;中医院的护理专业要求为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其他卫生类岗位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岗位要求统招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其他卫生类岗位要求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优惠和照顾政策
1、报考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卫生类岗位,报名人数在招聘岗位名额限制以内,根据原人社部6号令和驻政办〔2011〕112号文件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免于笔试,直接考察选聘:①全日制医药卫生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②取得医药卫生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2、报考乡镇(街道)卫生院医药卫生类岗位,报名人数在招聘岗位名额限制以内,根据驻政办〔2011〕112号文件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免于笔试,直接考察选聘:①取得师级及以上卫生类专业技术职称的;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③医药卫生类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3、加分政策: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10〕126号、驻组通〔2009〕26号文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至今一直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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