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山西备考交流QQ群:256676792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27日
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807室(主楼八层)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五)体检
考生的体检由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承办,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比例不达1:3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其总成绩须高于75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岗位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同时上报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审批同意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录人员公示
我院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应聘者的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及总成绩在我院网上公布7个工作日。
(八)报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以我院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省教育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并公示、批复。
(九)办理聘用手续
据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在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学院成立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
(二)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并接受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
学院监督电话:0358-7231446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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