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株洲茶陵县硕士研究生引进工作人员15名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当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时,只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内容:
《申论》、《行政能力测试》,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1月29日到县人事局考培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况时,按笔试中《行政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面试占总成绩的40%。
4、体检、考察
确定拟录聘人选后,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考察。
5、公示与录聘
体检、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录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等情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聘手续。录聘后为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茶陵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25222395;25216553
茶陵县人事局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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