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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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龙岗区统计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725室)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局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2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统计工作,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应具有深圳市户籍。
(四)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五)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低学历要求的职位。职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栏查阅)。
3、对报考资格的有关要求: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六)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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