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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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至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招聘具体要求见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请登陆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查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1月19日。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规定的条件。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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