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疆石河子第二十二中学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3)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名额1:1.5确定入围考察人员,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社会发展局、二十二中学共同组成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综合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
(六)体检
通过对考察情况的综合评估,按照招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提出复查要求的,经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开发区党工委审批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开发区二十二中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都将在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石河子教育网、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网、新疆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咨询电话:0993-2610506 2620167
(二)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93-2611578
附:招聘简章及报名表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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