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公告(3)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为1门综合性科目。
2、招聘笔试。本次招聘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时。
笔试地点:初定韶关市浈江区永安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终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地址为准。
3、招聘面试。考生笔试成绩超过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按招聘职位数1:5比例,根据笔试分高低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面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永安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报名及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照常开考。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浈江区永安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中心及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和政审由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在楼一楼张贴及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事宜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进行聘前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一)被招聘者从接到招聘通知之日起5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弃权处理。
(二)被聘用者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凡招聘的人员必须服从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配安排,三年内不得要求调离招聘单位。对不服从工作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说明
报考人员对提交所有材料要保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属院校或单位。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或来人反映应聘者真实情况,举报电话:0751-8252329,0751—8882570,0751-8881552。
本方案由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韶关市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3 年11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