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百色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12月2日至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五楼.
3.报名方式、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携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面试方法、内容及时间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认知程度等。
百色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面试情况决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百色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招聘机关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经调查了解确实不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百色市司法局进行7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由百色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一年一签,每年进行考核,优秀者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首聘实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百色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聘用合同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参照公安协警待遇,差旅补助标准按在职在编干部补助标准核算。按现行政策参加社会保险。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六、相关规定
(一)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有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单位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
市司法局0776一2869304
监督电话: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一2841758
百色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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