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2)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知识水平、案件分析和审理能力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事项,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及考察人选,于考试工作结束后次日20:00前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435、0756-2128271、0756-212837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205;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替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