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天津备考交流QQ群:171614086
报名时间:2013年12 月4 日— 12月6日
报名地点: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综合办公室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3 年12月 9日
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示栏中公布考试成绩。
(二)试讲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的人选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参加试讲。
试讲时间: 2013年12月12 日
参加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示栏中公布考试成绩。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加总形成总成绩,面试与试讲权重比例为3:7,在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示栏中公布考试成绩。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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