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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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12月6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复审。学院在结束报名两个工作日后下发复审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详见学院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 。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13年12月10日),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曾获得职称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级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6)《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原件一份。
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出示的相关证件原件与报名时登记有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经过学院审核后,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
根据专业岗位要求的特殊性,采用综合考核的办法进行。
学院成立招聘考核小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人事院长、教学副院长、纪检委书记、人事、教务、相关教学系部负责人组成,不少于七人。
1、笔试(百分制):
采取闭卷考试,由冶金集团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专业考试标准负责命题主考,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实践能力,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的水平等。
考试结束后,第四个工作日,见学院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成绩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百分制):
(1)结构化面试(40分):按照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依据《教师法》进行考察,拟对职业教育事业的认识情况、对《教师法》的了解情况、敬业爱岗的责任意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举止文明程度等方面。
(2)教学实践能力考核(试讲一堂课)(60分)。依据学院相关规定《教师教学评价标准》,侧重在:教学主要环节能否达到基本要求,教学任务中重难点的处理方法,实践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培养前途,进行考核。
面试结束后,第四个工作日,见学院网页,人事处“公开招聘栏”总成绩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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