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保定唐县劳务派遣政府安保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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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17时
为了更好的保护政府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机关正常秩序、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参照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政府安保人员7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采取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政府安保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政府安保人员7名。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唐县籍户口、男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0-25周岁之间,即1988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身高1.70米(裸高)以上。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312-6421733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17时。
3、资格审查:在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用人单位政府办负责资格审查,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5张,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政府办盖章,招聘办复审后,当场摄像,填写报名表,并按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 2013年11月29日考生到人社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计划与岗位类别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人员,按学历,学历高者排前;再出现并列依次按中共党员、获奖情况、工作经历较早者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政审,根据体检、政审情况择优聘用。
1、政审
政审由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2、体检
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对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 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备案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