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山市东凤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招聘人员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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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13日和12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凤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中山市东凤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为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快组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队伍,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东凤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考对象是有基层土地开发管理或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如下:
(一)管理人员1名
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管理专业,有5年以上连续基层土地开发管理和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经历。负责各项有关信息统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开展土地房屋征收经济补偿、安置纠纷调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征收员4名
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连续基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经历。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被征收土地房屋的价值评估,补偿方案的论证、听证、征求意见、公示、安置等工作。
上述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会讲流利的粤语;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13日和12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凤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22600391;联系人:梁小姐、郑小姐。
4、投诉电话:中山市东凤镇纪检监察室,0760-22613362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3张。
5、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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