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山市南朗镇招聘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3名(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由中山市南朗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山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