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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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12月4日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0]15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 号)精神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派驻成都的办事机构,工作区域包括四川、重庆、西藏自治区,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管,事业编制,公益一类,正处级。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交流协作的协调、组织、服务工作;疏通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商品流通渠道;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招聘人员数
根据我办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名。
三、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岗位性质、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1、经协科文员
2、信息科文员
(二)岗位职责
1、组织协调以川、渝地区为重点的区域经济合作,协助开展和举办有关经贸合作活动,为广东企业在内地发展提供相关服务。
2、政务及经贸信息的调研、采编和报送。
(三)岗位性质
管理岗位。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报名者(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均需在本次招聘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完全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年龄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所学专业为中文、财经、管理类及相关专业。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经贸信息分析、文字表达和语言交流能力。
(4)身体健康,形象较好,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因工作需要,持有汽车驾驶证、会计证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uangdongxn@126.com。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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