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湛江市因公出访电子办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以100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一)笔试
闭卷笔试,开考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该职位不开考。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外事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如需调整,经市外事侨务局与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属我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笔试成绩申请加分按我省“三支一扶”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本人应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笔试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面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则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成立面试考评小组,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结束时,当场给考生发给面试成绩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人选从考试合格成绩(60分)的考生中依成绩高低次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考生进行考核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湛江市外事侨务局统一组织实施。遇到考生体检或考核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入围资格情况,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按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查合格的考生,将拟为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信息公开事项及其他
1、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面试名单,体检名单,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事项信息,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外事侨务局(http://www.zjwq.gov.cn)上及时进行刊登。
2、本方案由湛江市外事侨务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湛府办〔2009〕37号)文件执行。
湛江市外事侨务局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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