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娄底双峰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选,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四、考核
1、考核工作由县纪检、组织、教育、人社、编办、财政、县特殊教育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2、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公示
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拟聘对象,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与县特殊教育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鉴证。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
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评委、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回避。
组考工作人员须严格依法依规严守纪律,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
双峰县特殊教育学校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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