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七)试用期及调动
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3个月的试用期考察。试用期间未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适合水产畜牧兽医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4027、2251866、18070889077。
本公告由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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