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招聘佛山市外国语学校副校长(2)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禅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能力考评
对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选拔的人员,通过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等环节对参选者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重点是德才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
(三)初定人选
根据能力考评情况,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确定初定任职资格人选名单。
(四)体格检查
组织获得任职资格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所缺任职资格人选按初定任职资格人选排名依次递补。
(五)人选公示
确定校长任职资格人选后,在禅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决定任命、聘任
六、聘任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副校长实行编制内聘任,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胜任的,由任免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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