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山市板芙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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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山市板芙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板芙镇人民政府大院内组织人事办公室;交通路线:公共汽车206、11、K11至板芙市场站;联系电话:86501285,联系人:周倩盈。
(2)投诉电话: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0760-86509099。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及彩照的电子版。
(7)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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