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山市三乡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招聘人员4名(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统一由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3.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三乡镇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本公告由三乡镇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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