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山市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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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区城南二路1号510室(南区组织人事办公室);交通路线:016路、211路、K11路、K995路、36路、005路、014路、015路、021路、022路、033路、044路、047路、057路、208路乘坐到南区市场站;联系电话:88890918、88895103,联系人:李先生、梁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市南区纪检监察室,0760-88899213。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小一寸证件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报名表可在网站下载(双面打印)。
7.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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