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由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三)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市文体旅游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最终聘用与否,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审批为准。
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12月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属2011年、2012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站:http://www.szwtl.gov.cn。
(八)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3年12月2日
发表评论